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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周
时间:2025-09-29 11:56:18
留言对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是从事动画、视频、广告制作的。是一个视频制作公司,主要服务于一二线城市的外包业务,由于与其他城市的项目对接需求,我们需要接收客户提供的视频资料的同时,还需要上传给客户我们的视频资料。所以,我办理了电信的150M上行宽带套餐,这个是要加钱办理的,月租远高于普通家庭宽带,我们办理这个宽带也是用于方便我们的项目对接。电信公司在未实地调查的情况下,私自停止了我的ipv6连接,致使我们与客户的沟通效率严重下降,并且在我打电话询问原因之后,告诉我怀疑我使用了PCDN业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们应该先调查核实之后再封锁,我们可以提供全部资料证明,我们从未使用PCDN业务。并且我作为客户,用户,我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我需要自己写申请表,去和电信公司申请解封我的宽带!这合理吗?他们自己审核有问题,误封了我的宽带,然后还要我自己写申请请求他们解封我的宽带,我企业的损失谁来承担?是谁给
时间:2025-09-30 16:37:58
回复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建议您向通信管理部门反映有关情况,电话:0311-86883006、8688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