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20 来源: 【字体: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工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聚焦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截至202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助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市场主体、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等方面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策解读,改进解读方式,拓宽解读渠道。门户网站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公示、权责清单、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共11份,已分别移交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局。通过网站公开国家、省、市级层面有关政策文件及汇编6份,政策解读5篇重要通知公告信息51条,转载、发布重要工作动态195篇,更新网站信息共421“石家庄工信”发布、转载微博2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答复和服务意识,全力为申请人提供帮助服务。在局网站专设“依申请公开”板块,保持申请渠道畅通。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政务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局长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着力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2023年我局无制发、废止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局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采用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推荐的版面设计,规范设置版块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公开。2023年,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分别是工业概况1条、政策文件11条、规划信息1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3条、公开年报1条、建议提案办理21条、公开清单1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规范实施政民互动,全年共答复政府邮箱问题42条,处理12345热线工单204条,按照职能及时稳妥进行了回应处置。

)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研究推进政务公开重要事项,扎实落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所发布内容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交管理人员进行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还略显单一。

2024年,我局将狠抓信息公开时效,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最短时限内对信息进行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结合政务新媒体特点,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更加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直观表现形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策核心要义的理解度,从而促进政策解读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