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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公开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25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市拟公开征集石家庄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申报方向应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关于“点”、“线”、“面”项目的相关要求。

(一)“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1.打造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

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支持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2.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推动石化化工等原材料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3.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实现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智能决策、智能优化、实时监测、灵活调度和预测性维护等。

(二)“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

1.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提质升级,重点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配套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2.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探索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生产柔性调度、资源动态调配及行业知识共享。

3.形成重点行业典型场景解决方案。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自身改造经验,联合工业软件企业、智能装备企业等编制数字化专用工具、典型场景建设方案、系统解决方案等。构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等解决方案资源池,向上下游企业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实现“一次开发、行业复用”。

(三)“面”上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

1.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聚焦主导产业,编制园区新型技术改造整体实施方案,引导园区内其他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技术改造。鼓励科技产业园区建设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算力等基础设施,推进人工智能工业大模型垂直应用,构建集成互联、智能绿色的数字基础设施。

2.鼓励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针对性、定制化方案开发和转型实施服务。建立支持跨领域数据统一接入与应用协同共享的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应用布局。

二、征集条件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线上、“面”上项目为企业联合体总投资

(二)在建或拟建项目。拟建项目为2025年12月31日前拟实施且2027年12月31日(含)前可竣工并完成验收,应有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建设目标。

(三)项目应为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个试点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原则上行业大类属27、3926

(四)“点”上项目以单个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且申报企业应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申报项目技术水平高,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线”上项目由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牵头,与产业链上下游不少于10家配套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面”上项目由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申报,形成示范项目清单,且示范项目需在园区内实施。项目实施主体需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项目未获得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申报“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单位填写附件1-1,申报“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单位填写附件1-2,申报“面”上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单位填写附件1-3,并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参考附件1-4和其他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份(含电子文档)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附件2一式份(含电子文档)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项目遴选。根据我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工作安排,对申报项目开展遴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择优遴选推荐作为国家试点项目,其他项目纳入石家庄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

四、支持政策

建立支持企业新型技术改造政策体系,对符合石家庄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要求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建立新型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储备库对纳入储备库的重大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在前期摸底和预征集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并在上报文件中承诺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三)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217时前,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2)和推荐文件(含承诺内容)一式份(含电子文档)以正式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黄磊、何欢,联系方式:86689350

 箱:wh86689350@139com

附件:石家庄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和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石家庄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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