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安北大街4号院(平安北大街与中山东路交叉口西北角)南楼3-6层及院内小二楼拟对外进行出租。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专业性、公平性和客观性,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次出租招标工作。现予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平安北大街4号院南楼3-6层及院内小二楼出租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的主要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包括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优化招标程序,提高拟订合同文本水平等内容,根据招标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
三、服务单位的基本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招标代理资格(河北省财政厅备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代理机构备案名单)。
(3)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4)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5)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2.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借用他人名义、资质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领取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4号楼423房间。
4.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7日,每日9:00—11:30,13:00—17:00(节假日时间除外)。
5.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0:00
四、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有意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备案名单截图、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并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091098988
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4号楼42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