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竞审办工作安排,我局按要求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排查,没有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培育(引进)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试行)》(〔2021〕-64)、《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石办字〔2022〕3号)、《〈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2〕9号)已经废止。《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关于支持培育(引进)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2022〕-42)正在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