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对《石家庄市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的通知
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减负办、各类市场主体:
《石家庄市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1年8月1日施行至今已十年,为掌握该法规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省、市立法后评估管理办法,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开展《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为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估《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执行性、实效性、规范性以及公众的认知度、认可度,查找存在的问题,为今后修改该法规提供依据,会同第三方“河北诚仪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办法》立法后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法》意见征集的范围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减负办、各类市场主体(含工业、商业、农业、文化、教育、卫生等国有、民营企业)
二、征集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
截止2021年9月10日
三、征集意见的主要内容
1.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实施《办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2.《办法》主要制度设计和条文规范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对《办法》贯彻实施、修改完善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直言不讳的对《办法》的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规范性、时效性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意见建议,经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市减负办(市政府1号楼1507房间,联系人:赵建明;联系电话:86688759;邮箱:sjzjfb@126.com)
2.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内不少于10家的大、中、小、微企业填写《立法后评估建议意见调查表》,报第三方河北诚仪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1223室,联系人:孙巍;联系电话:18633038878,邮箱hbcy6789@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石家庄市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2:立法后评估建议意见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