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抽查类别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1 | 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 | 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省、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依法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该现场进行的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及性质与该企业或单位向各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申报的有关活动内容是否一致;核实该现场对所涉及的监控化学品的生产数量以及加工、消耗第二类化学品的数量与该企业或单位向各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申报的数量是否一致;核实销售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帐目及最终用户。 |
2 | 食盐专营监督检查 | 对食盐定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省、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部分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 实地检查 |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或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