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全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我市钢企钢渣和尘泥固废利用率,减少碳排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调查研究钢企工业固废利用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赵全胜委员的提案,对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业固废产生、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2023年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的固废年产生量约530万吨,自行利用固废约429万吨,主要利用固废为:钢渣、水渣、除尘灰、污泥、氧化铁皮、废钢、渣铁等,委托利用固废约101万吨。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中的钢渣量大于尘泥量,企业自身对钢渣的利用量较少,钢渣多数交由第三方的水泥、建材公司进行
处理。交由第三方处置的钢渣不属于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二)开展了以水泥稳定钢渣碎石作为路面基层的实验。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水泥稳定钢渣碎石作为路面基层,具有提高基层的强度和稳定性,充分利用废弃资源,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施工周期短等优点。市交通运输局在部分道路进行过实验,采用钢渣碎石集料作为路面基层进行建设,实际效果有好有坏。好的路段相对于普通水稳碎石基层路段具有更高的强度和承载力,但一些路段通车后不久即出现路面鼓包导致路面破损,主要原因就是钢渣性状不稳定,建议对钢渣等固废材料进行稳定化深加工处理,并确定达标标准,达到性状稳定后才能应用到道路工程中。
(三)以科技创新支撑推进固废综合利用。一是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与清华大学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并召开了“对话滹沱·清华面对面——前沿科技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推进联合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正式落户石家庄;深化与驻冀高校的全面合作,与河北工大、河北大学等16所省内知名驻冀高校签约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并开展一系列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驻燕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等工作,鼓励支持我市企业与驻冀高校联合攻关。同时,市科技局每年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对通过评审立项的科技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二是在我市科技计划亚目中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在支持的节能环保产业中明确重点支持废水超低排放与深度处理回收成套装备及技术,工业气体净化与资源化利用等大气污染控制装备及技术,水体、土壤等环境修复关键核心装备及技术,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高值化和规模化综合利用成套装备及技术,低品位余热利用成套装备及技术,高能耗行业节能、节水装备及技术。2024年2月7日,市科技局发布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深入研究钢渣、尘泥应用于混凝土的有关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阅了国家、省、市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并与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会商,认为目前不建议钢渣作为骨料应用于混凝土中,同时也不建议将尘泥应用于混凝土中。一是由于钢渣包含的游离氧化钙和游离氧化镁较高,使用钢渣作为骨料会导致钢渣骨料周围混凝土的剥落、开裂,且钢渣中游离氧化钙、氧化镁等与水反应的速度和程度受周边约束大小、环境温度等多重因素影响,由膨胀反应导致开裂出现的时间、严重程度以及最终反应完成的时间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难以预测,大大地降低了混凝土的耐久性。我国多地都曾出现过钢渣作为骨料应用到混凝土中的质量事故,钢渣对混凝土的破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导致工程结构的整体破坏。二是钢铁中的尘泥化学成分复杂,成分波动较大,还含有锌、铅等有害元素,国内未见有相关尘泥应用于混凝土中的介绍。若作为固废材料应用于混凝土中,随着混凝土的硬化,有害元素不会消失,不利于长期在此结构环境下的人类健康。综上所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企业、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协同攻关,深入研究钢渣和尘泥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出台使用的技术标准后再推行,确保既能使钢渣和尘泥得到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又能保障预拌混凝土质量,保障建筑结构安全和环境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市工业和信息化信局及有关部门赞同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钢企钢渣和尘泥固废利用率,减少碳排放的建议”。围绕提案,我局及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力度,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钢渣、尘泥资源化利用。鼓励钢企积极委托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享受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持续推动先进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持续提升企业钢渣、尘泥综合利用能力。
(二)深化企业、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协同攻关。深入研究钢渣和尘泥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出台使用的技术标准后再推行应用,确保既能使钢渣和尘泥得到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又能保障预拌混凝土质量,保障建筑结构安全和环境安全。
感谢您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