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第十五届四次人代会第422建议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20 12:59 来源: 【字体: 打印

 对石家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22号建议的答复

 

李晓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消毒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及时调拨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切实有效开展消毒工作,市工信局及时摸底建立《消杀产品保供单位情况一览表》,全市主要生产消毒产品企业18家。疫情期间可生产企业12家,其中,84消毒液9家,二氧化氯泡腾片2家,免洗手消液2家(菠莉亚、东盛生物科技既产84,又产洗手液),75%乙醇1家(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既产84,又产酒精),新概念消毒液1家。

(二)保障供应,及时调拨。市工信局与六大药房(神威、以岭、石药、新兴、乐仁堂、百姓康)一直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消杀用品及时供应。

在市采购平台消杀用品无法及时供应时,市工信局主动从生产消杀用品企业调拨消杀用品,确保消杀工作到位。

二、鼓励企业研发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鼓励企业研发。一是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加大对科技重点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投入,2023年市级预算安排相关资金5000万元,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创新研发。三是将继续落实好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加强预防性消毒的培训宣传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消毒工作组(消毒工作分指挥部),负责全市消毒工作的统一部署、指挥调度、协调指导、资源调配、督促落实、评估验收等工作。同时,市卫健委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组织各级疾控中心成立了消毒专家组,负责疫情期间的消毒指导工作,并聘请国家和省级消毒专家对全市消毒队伍进行师资培训,组织开展各级消毒队伍的逐级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专业消毒队伍的服务能力。不断加大预防性消毒的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了《新冠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导手册》《常用消毒剂配制表》等技术指导资料,拍摄了“二氧化氯泡腾片的使用”、“车站预防性消毒”、“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学校预防性消毒”等微视频在地铁、手机客户端等进行播出。此外,市卫健委还秉持“群众有呼,我们速应”的理念,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民生关注》、河北广播电视台《小吴来了》等媒体栏目,选派专家针对泡腾片如何科学使用、居家和公共场所如何消毒、如何做到科学消毒以及过度消毒的弊端等热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预防性消毒工作科学开展。

四、细化实化消毒工作技术方案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市卫健委组织制定了《石家庄市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对处置消毒方案》《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工作方案》《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消杀工作指南》《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为科学、规范、有序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在应对疫情处置过程中,针对不同区域的风险等级,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建立市负责县,县负责乡,乡负责村,村负责人的“五级分包制”模式,实施消毒前、消毒后比对评价,做到解除一处、消毒一处、评价一处、合格一处,及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效果评价,确保消杀实际效果。

五、加大消毒产品监督执法力度

市卫健委将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中,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2022年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备案、消毒产品生产环境、是否按规定开展检验,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进货查验、消毒工作是否符合流程等工作情况,排查卫生消毒机构9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86家,对1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等执法工作。开展抗(抑)菌制剂排查整治。检查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67家、医疗机构1097家、商超企业58家,医药公司1171家,其他单位35家,共计2428家单位。对6家生产抗(抑)菌制剂企业予以立案查处,5家消毒产品使用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按照代表提出的措施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断巩固和加强消毒工作,继续针对日常预防性消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编制群众喜闻乐见、浅显易懂的宣传资料,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毒知识宣传,并针对群众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助力后疫情时代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加大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023年5月23日

 

 

 

领导签发:边新立

联系人及电话:张鑫涛   878518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