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第十五届四次人代会第397建议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20 13:03 来源: 【字体: 打印

 

对石家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97号建议的答复

 

李淑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职业装领域特色产业发展的两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纺织服装企业联盟

 2022年10月,石家庄市纺织行业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纺织企业家座谈会召开,对成立石家庄市纺织服装产业创新联盟达成一致意见。石家庄市纺织行业骨干企业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河北中冀万隆纺织有限公司,已经由市纺织行业协会成立了石家庄市纺织服装产业创新联盟。

我市现有纺织服装皮革规模以上企业312家,其中职业装等其他机织服装制造24家,主要分布在晋州市、藁城区、正定县、井陉县等,2022年年产服装3057万件,鞋1382万双。我市职业装行业重点企业包括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河北浩威服装有限公司等。其中,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承担着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各大行业制式服装的设计、制作任务,平均每年加工数量在几百万套以上,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重点实验室”,人体数据研究成果取得了国家专利局的著作权保护。目前,我们正在推进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总投资8982万元的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能裁剪、缝制、整烫、配份包装等四个生产模块,涉及衬衣、毛料服(含裤子)、作训服三大品类生产线。浩威服装有限公司年产量360万件,被河北省纺织与服装行业协会选为“副会长单位”、“2021年度河北服装服饰优质制造商”;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授予“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壹名服装服饰装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壹名”、河北鑫威服装有限公司“古威隆”入选2022年度河北服装服饰知名品牌。

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系列政策,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政府实施优先采购与国家、省政策相违背。为支持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石发201829号),《石家庄市支持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的通知》(石政规20196号)、《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培育(引进)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2021〕-64)等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出台了《关于争创国家、省政府质量奖项的活动方案》等创新扶持政策文件,支持企业争创各类质量奖项。这些激励政策的实施,有效激发了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

二、关于成立时装周专项资金

对于建议“政府牵头成立1000万-2000万时装周专项资金”经对接沟通市财政局,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石家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一般不设立专项资金,已设立的应逐步清理取消”,为此,不宜设立时装周专项资金。纺织服装企业发展申请资金,可以依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培育(引进)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对首次“小升规”企业和新建入统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入统两年内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市级再奖励10万元;对新建入统企业,按照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的部分,连续两年给予企业1.3%的奖励;《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试行)》,从投资补贴、营收奖励、获得相关称号奖励、采购首台(套)装备奖励四个方面予以支持,协调解决企业技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就建议中提到的开展石家庄时装周博览会相关奖补政策,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从设立专项资金、壮大产业规模、加快打造重要物流枢纽、助推产业创新转型等多方面着手制定了37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支持展览项目规模发展。对在我市举办的室内展览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同等条件下对首次展览项目和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等五大产业的专业展会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品牌会议、国内专业会议,会展企业创办线上数字展会平台的项目,县域特色展等,将根据规模给予一定奖励。

另外,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级对接交流活动。带领我市纺织服装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品牌服装服饰交易会、河北时装周、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等活动,为我市纺织服装参展企业提供了对接市场需求、拓展商业渠道和加强品牌推广的平台,促进传统纺织服装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2023年5月29日

                                 

领导签发:李存建

联系人及电话:何欢 8785293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