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第十五届四次人代会第399建议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20 13:05 来源: 【字体: 打印

 

对石家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99号建议的答复

 

李淑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石家庄纺织印染服装全产业链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产业政策支持情况

“十四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两大产业率先突破,为五年实现全市生产总值超过万亿提供重要产业支撑。为支持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石发201829号)、《石家庄市支持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的通知》(石政规20196号)、《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培育(引进)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2021〕-64)、《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支持措施。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贯。在石家庄市纺织行业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纺织企业家座谈会上,我局开展了省市出台重大政策解读宣传,重点强化对工业运行质量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惠企政策,以及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绿色制造两化融合具体措施的宣传,努力扩大惠企政策知晓面和覆盖面。纺织服装企业若符合相关政策,可积极向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市财政将按照政策要求,优先落实支持资金。

二是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做优传统纺织产业,对纺织服装行业加强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坚持周分析、月调度,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工业运行。由局领导对23个县市区分片包联,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

三是加强品牌建设。鼓励我市纺织服装企业积极参加中国(深圳)国际品牌服装服饰交易会、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河北省首届服装服饰博览会、河北时装周等活动,为我市纺织服装参展企业提供了对接市场需求、拓展商业渠道和加强品牌推广的平台,促进传统纺织服装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培育了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壹名服装、雪芹原村棉产品、唯帅服饰、夺标狼服饰等一批“河北省十大服装品牌”和康久服饰、梦纳斯制衣、勇士保罗服饰等“河北省优秀服装品牌”,以及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圣悦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河北省十佳服装设计师”。壹名服装服饰装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壹名”、河北鑫威服装有限公司“古威隆”入选2022年度河北服装服饰知名品牌。

四是持续做好企业抱团发展工作。着力壮大县域集群,围绕推动服务头部企业、提升集群综合竞争力、增加集群发展后劲等方面,加速推动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升级。大力支持市纺织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统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行业展会以及国内国际协会间的交流服务。2022年10月,石家庄市纺织行业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纺织企业家座谈会召开,对成立石家庄市纺织服装产业创新联盟达成一致意见。

五是推动纺织行业自主创新。在传统产业创新专项中,将纺织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作为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支持重点包括:支持智能纺织、印染、服装生产设备研发,支持开发纳米、碳纤维和天然纤维等新型纤维材料及医用、防护、阻燃、防辐射等特种纺织品,支持新型纤维材料在纺织服装领域应用创新。支持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市两级共奖励资金11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进一步推进构建跨产业链、跨部门、跨地区合作的自主创新体系,促进纺织服装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以产业链催生创新链,以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引导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开拓包括职业装等在内的企业团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展开合作,进一步整合专业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加速推进产业创新能力跃升。

二是学习先进省市经验,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支持政策重点倾斜,生产要素优先保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知名度。大力支持三五零二职业装等“头部”企业做大做强,引领产业由“铺天盖地”向“顶天立地”转化。以“链长制”创建工作为契机,培育石家庄职业装等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链,以建链、补链、延链、融链、强链为主线,努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持续支持纺织服装行业企业抱团发展。与县(市、区)一道,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入集群入企业,加大对集群重点龙头企业的包联帮扶。支持鼓励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项,积极推动我市纺织服装产业走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

 

                                   

                                   2023年5月29日

                 

              

领导签发:李存建

联系人及电话:何欢 8785293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