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工信建议字〔2022〕第44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
张栓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基本情况
自2018年11月底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活动以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将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督导、抓推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10.4亿元,超额完成国家要求50%以上和省市确定的80%以上目标任务;2020年推进清偿5719.24万元,全市无分歧账款实现全部清零,提前半年完成国家目标任务;2021年推进清偿9844.8万元,无分歧账款清偿100%,受到广大企业积极评价,2022年截至目前,推动清偿15.43万元,达成还款协议116.645万元。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畅通投诉渠道。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9个部门为成员的清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并明确专人负责,在局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专门受理投诉举报。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为顺利推进清欠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多年来,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列入监督重要内容,今后将继续加大审计力度,推动拖欠账款问题解决。
二是制定清欠方案,开展清欠问题整治。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摸排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通知》和《石家庄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和推动清欠工作,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为推动清欠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并根据省、市《关于抓紧抓实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通知》,5月24日-27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开展清欠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摸排存在的拖欠问题。通过摸排,共收集线索12起(国务院“互联网+督查”3起,工信部清欠线索平台1起,市本级受理线索8起)。
三是建立清欠工作台账,加强督导促落实。对清欠工作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了市、县两级清理拖欠工作台账,逐笔制定还款计划、记录清偿进度,及时跟踪清欠进展。截至目前,市工信局印发核查办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线索文件30余份,着力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清偿进度。同时,对国家、省交办的举报事项,深入重点县(市、区)督促指导做好核实办理,较好的促进了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下步工作安排
抓好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预期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减负企业负担、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工信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扎实推进我市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持续抓好源头管理。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对用财政资金安排的基建项目,要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确保做到应付尽付。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关,对市直行政单位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落实资金来源,否则不予立项审批。落实惩戒措施,对存在拖欠情况和被投诉举报的市直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措施。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投诉企业问题,及时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办理工作,对核查属清欠范围欠款,督促有关拖欠主体立行立改,立清立结,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相关单位清理拖欠账款工作落实情况和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企业反映强烈的,将重点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公开约谈并移交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在全市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会氛围,从而更有效地保护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2022年6月28日
领导签发:黄进志
联系人及电话:李彬8785191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