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工信提案字〔2020〕第33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十三届
四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答复
赵全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抓紧开展专项清欠活动,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1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工作。接到国家和省有关通知后,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按要求认真做出安排部署,及时印发工作通知,调整完善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班),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力度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19年,全市共清理拖欠账款11.144亿元,累计偿还10.367亿元,偿还比例达到93.03%,剔除涉法涉诉1164.4万元账款,全市偿还比例将达到94.0%。超额完成国家要求的50%以上目标和省确定的80%以上目标任务,总体工作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2020年,为保障清欠工作进一步落实,我市已研究出台《石家庄市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整体任务目标是:确保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有条件清偿的欠款力争6月底前实现“清零”;存在分歧的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推进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主要采取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无分歧剩余欠款应清尽清。按照“属地管理,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建立清欠工作台账,逐笔明确清偿计划,统筹制定清欠方案,持续加强督导调度,力促上半年500万元以下的无分歧欠款实现“清零”,年底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二是落实相关法规,建立从源头遏制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有关法规政策,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立项关,完善清欠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完善监督考核,强化拖欠约束惩戒机制。将清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监督考核常态机制,强化约束惩戒机制,联合实施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加大违规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四是推动以督促改和以审促清。加强督导检查和专项审计,加强清欠工作跟踪评估,抓好重大问题线索督办,适时开展回访和实地核查,组织清欠工作“回头看”,确保清欠成果落地落实,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五是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完善应收账款和票据融资制度,督促国有企业强化及时还款约束,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0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共梳理上报拖欠账款共25笔合计6331.85万元。1-6月份,共清偿5438.42万元,偿还比例为85.89%,较1-5月份提高了24.71个百分点。其中,无分歧账款4549.11万元,截止6月底已全部清零,偿还比例达到100%,提前半年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有分歧或进入司法程序账款1782.74万元,已偿还889.31万元,偿还比例达49.88%,市县两级正力促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尽早销号。全市清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省减负办通报表扬。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再次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通过检查支付凭证、收款发票、收款凭证等多种方式,对已清偿账款逐笔核实,确保清欠成果落到实处。二是加速有分歧账款销号。督导存在有分歧账款的县(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制定详细可行方案,运用财政、金融等多种手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力促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尽早销号。三是加强投诉举报的处置。加强对投诉问题的督办,强化线索核实处理,努力推动有关问题妥善解决,持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四是强化政策约束惩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年底未完成清欠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联合惩戒措施。
市工信局(市减负办)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等清欠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适时进行联合督导,确保完成2020年度清欠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2020年7月14日
领导签发:刘俊德
联系人及电话:焦利军8668876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委。